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第二、第三批次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省高校章程实施督导组将于2018年10月16-17日对我校章程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为做好迎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张贴公示
(一)工作内容:督导组到校前一天,在学校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地点,以及学校网站上张贴督导公示(式样见附件1)。
(二)责任分工:学工部负责于10月10日之前将学校征求意见公告张贴至规定的地点,10月15日张贴教育厅公示并拍照留存,10月16日上午9点前将照片装订送至党政办。宣传统战部于10月15日将教育厅公示公布至校园网站上。
二、听取汇报
(一)工作内容:督导组集体听取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关于学校章程实施工作自评自查情况的汇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责任分工:
1.党政办负责撰写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关于章程实施工作自评自查情况的汇报材料。
2.党政办负责会场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标语、音箱、茶水、座签等)。
3.党政办负责通知在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理论测试
(一)工作内容:从学校中层干部名册中随机抽取30人进行章程内容闭卷考试。
(二)责任分工:
1.组织部负责于10月10日下午组织全体中层干部进行章程内容闭卷考试,对成绩不理想要求重学重考。
2.督导组进校实施章程内容闭卷考试时,组织部提前准备50名中层干部名册,协助督导组做好组考工作。
四、问卷调查
(一)工作内容:从学生名册中随机抽取50名学生对本校章程中学生权益保障方面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从教师名册(不含中层干部以及校领导)中随机抽取50名教师对本校章程中教职工权益保障方面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责任分工:
1.督导组进校开展问卷调查前,学生工作部、人事处负责分别做好学生、教职工接受满意度调查的宣传与培训工作,并提供与学生、教职工权益保障的相关资料以供学习(10月12日前完成)。
2.学生工作部提前准备好50名学生名册,人事处提前准备好50名教职工名册,协助督导组做好测评工作。
五、现场验证
(一)工作内容:专家对照专项督导指标体系深入查找印证文件和资料;查看机构设置等情况;到两个教学院系实地了解情况。
(二)责任分工:
1.党政办、发展规划处、学工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处、工会、科研院、教务处等单位负责按照专项督导指标体系提供现场验证资料。
2.人事处负责提供机构设置相关文件,协助督导组实地查看机构设置情况。
3.发展规划处负责做好各学院现场验证工作,主要资料包括:学习宣传、实施章程工作情况;落实校系两级管理制度工作情况;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情况。(10月12日前定稿)
4.发展规划处协助督导组到两个学院,实地了解情况。
六、随机访谈
(一)工作内容:督导专家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机构和院系负责人代表、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教代会代表个别谈话,人员由督导组与学校沟通确定。专家也可就特定问题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二)责任分工:
1.组织部协助督导组组织好校领导、中层干部的访谈工作。
2.科研院协助督导组组织好学术委员会委员的访谈工作。
3.工会协助督导组组织好教代会代表的访谈工作。
4.宣传统战部协助督导组组织好民主党派人士代表、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访谈工作。
5.党政办负责统筹安排随机访谈工作。
七、汇总情况
(一)工作内容:督导专家评定各项指标得分,各自汇总情况,形成简要的督导意见。
(二)责任分工:党政办协助督导组做好汇总工作。
八、反馈意见
(一)工作内容:每名督导专家分别反馈网上督导和现场核查的意见(不反馈评分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责任分工:
党政办负责会议组织工作。
九、联络接待
党政办负责做好联系工作。
附件1
公 示
省教育厅督导组定于2018年10月16日下午-17日上午来校开展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为期一天,欢迎师生员工向督导组反映章程实施有关情况。
督导组联络员:杨华春 电话:18975902158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