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其成员如下:
组 长:谷正气 龙献忠
副 组 长:龚卫明 曾 言
成 员:李大平 郭国强 李红革 李 钢 刘春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厅对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提出的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
二、全面组织领导学校的章程建设工作,对学校内部制度建设进行研究指导。
三、筹备召开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四、组织开展学校章程的学习宣传,全面推进章程实施工作。
五、负责检查监督校属各单位章程的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